这家企业一年增值税是如何节税720万元的?

日期:2020-04-26   |   发布人:中财企航   |   阅读量:271

案例

山海公司属于某知名电梯品牌在当地区域的销售代理商,每部电梯平均不含税售价100万元(含安装费10万元,3年维护保养费20万元)。假设去年销售电梯300部。

方式一:

签订电梯销售合同,合同价100万元(不含税),山海公司负责安装和3年免费保养)。

增值税=100万元13%300=3900万元

方式二:

签订电梯销售合同,合同价70万元(不含税),另外收取安装费10万元,3年保养费20万元,合同中分别注明、发票按照项目开具、财务核算分别核算收入。

增值税=(70万元13%+10万元3%+20万元6%)300=3180万元

增值税节税:

3900万元-3180万元=720万元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四、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提醒

1、保养维护和修理修配在增值税的适用税率上完全不同,一个6%,一个13%。

2、二者的主要区别要看看针对的对象是否属于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

3、电梯保养指定期对运行的电梯部件进行检查、加油、清除积尘、调试安全装置的工作。包括电梯曳引钢丝绳的无损检测与润滑维护等。

4、维修修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