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迎来重大利好!

日期:2020-02-27   |   发布人:中财企航   |   阅读量:330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对个体户加大扶持,帮助缓解疫情影响纾困解难。

会议确定:

一、自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

二、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三、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发放低息贷款,定向支持个体工商户。

四、切实落实将除高耗能行业外工商业电价进一步阶段性降低5%的政策。

五、鼓励各地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

恭喜!个体户也免征社保费,2月起就能享受

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人社部发〔2020〕11号明确:

一、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二、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也就是说,全国的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2月到6月,单位缴费都能免征。

怎么申请?2月已交的能退费吗?

对于个体户而言,政策明确的是2月到6月免征三险。这里的2月到6月,我们认为应该是按所属期来计算。

已经缴纳了2月份的社保费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总局已经明确:2月份已缴的社保,将按规定进行退抵。

目前部分地区已经发文表示:

1、暂停受理2020年2月份企业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申报和缴纳业务。

2、已缴纳2月社会保险费如何处理另行通知。

3、2月以前申报的社会保险欠费仍应按规定缴纳。

至于具体申请方式,各省会出台具体操作规定,预计应该都是会采取最简单、最方便企业的方式。

个人部分减免吗?会不会影响以后的养老金待遇?

1、个人缴纳部分也减免吗?

对于个体户而言,也是“单位缴费”减免,本次“免征”是国家支持个体户度过困难,为个体工商户减负。

员工缴纳的这部分,本就是计入员工个人的养老和医疗帐户,属未来个人使用。所以,个人部分没有减免的。

2、会影响以后的养老金待遇吗?

现在免征的只是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这个费用会计入统筹账户。领取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很复杂,主要跟你退休时候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缴费年限等关系较大。

所以,不会影响个人养老金领取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