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公司注册成立后,需做的4大事项

日期:2020-03-17   |   发布人:中财企航   |   阅读量:286

最近,随着各行各业逐渐恢复到正常的状态,新注册成立或正在申请注册的公司,也在逐渐增多。

然而,对于注册过程中和注册成立之后,要注意的问题,不少的创业者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所以,小编整理了4条公司成立后,必须要做的重要事项。

01 办理银行基本户

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办理银行基本户开户。

基本户是公司资金往来的主要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等都需要通过基本账户来办理。

所以,公司注册成立后要及时进行办理。

02 申请税控及发票

公司注册成立后,必须要做的是,去当地的税务所办理企业税种核定和发票申请。

如果是普通发票在7个工作日后购买,如果是一般纳税人,要收取税控卡后购买。

因为,如果半年之内还没有核定和申领的话会被税务部门列入非正常户,并且会被行政处罚。

根据核定的公司缴纳税金的种类、税率、申报税金的时间等,公司成立后一个月起,还需要每月记账并按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03 设立社保账户

公司注册成功后,必须在30天内到所在区域管辖的社保局设立企业社保账户,并和社保、银行签订三方协议。

办理之后,社保的有关费用会在缴纳社保时自动从银行基本户里扣减。

04 报送工商年报

如果公司成立已经满1周年,就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里,报送上一年度的工商年报。

比如说,在正常情况下,深圳公司应当自成立满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上一自然年度的年度报告。

即如果是2019年2月1日成立的公司,就要在2020年2月1日至3月28日期间报送2019年度年报。

不过,今年因为受疫情的影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时延长了滚动年报时限。

即在疫情防控期间,商事主体无法按照规定时限报送年报的,报送截止时限可延至2020年4月30日,2020年5月1日前,商事主体应当年报而无法按照规定时限报送年报的,不视为逾期未年报,不纳入商事主体失信记录。

虽然延长了期限,但中财企航小编建议,能尽早还是尽早报送,避免到时候办理拥堵。

除了这4大事项之外,其实需要注意的问题还有很多。

比如说,通常在每年三四月份进行税审,申请政府补贴、进行投标、申请银行贷款等事项办理必须要有的审计报告,以及相关资质的办理等。

以上的事项,对于公司来说都是需要去做的。要是您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者想要减少麻烦、快速办理,就可以找我们中财企航小编代为办理。

不管是办理基本户,还是开社保账户,或者是工商年报、税审、审计,所有的事项,作为拥有14年行业经验的企业一体化服务平台,中财企航小编都能够提供对应的优质服务!